男子收“赏金”虐杀猫?最新消息
男子收“赏金”虐杀猫?最新消息
  • 2026-04-27 03:56:06
    来源:挨风缉缝网

    男子收“赏金”虐杀猫?最新消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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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河南平顶山男子马某被指虐杀多只猫一事,引发广泛关注。

    4月25日,将马某扭送至派出所的张女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,她从警方处获悉,在她4月22日报案当天,马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。她提供的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显示,该案案由为扰乱公共秩序。

    据张女士介绍,她本身是一名志愿者,常年投身于流浪猫救助照料工作,也因此结识了一批居住地周边同样关爱动物的爱心人士。几个月前,众人观察到,附近小区先后出现了8至10只遭虐待致死的猫咪尸体。

    为制止此类行为,部分志愿者开始自发在周边小区开展“巡逻”,留意可疑人员与异常情况。

    “4月19日凌晨,巡护志愿者在九里山街道某小区楼栋的一处垃圾桶内,发现了一只被挖眼、割喉的小奶猫。”另一名志愿者林凤(化名)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,经核实监控确认,丢弃者为该小区居民马某。

    志愿者们进一步了解到,这只被虐杀的小奶猫,是马某以“爱心领养”为幌子,从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处领养所得。据他们了解,该老人及其朋友此前已陆续向马某送养了二十多只小奶猫,目前这些猫咪的去向尚不明确。

    林凤介绍,参与“巡逻”的志愿者此前就已注意到,马某有深夜骑电动车外出的习惯,还有志愿者曾目击过他丢弃被虐杀的猫。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和证据固定,4月22日凌晨,志愿者们在马某深夜外出时,将其扭送至九里山派出所。

    此次处置过程中,志愿者们还有一个意外发现:马某的行迹,与境外某社交平台虐猫社群的核心成员“某天”高度重合。

    林凤表示,据志愿者初步了解,该虐猫网络社群内存在多种虐杀方式,成员约有数百人,还有“金主”以虚拟币悬赏,定制猫咪虐杀死法,甚至组织“摆猫展”“虐杀比赛”等活动。

    根据林凤向中国新闻周刊提供的该社群截屏,社交账号“某天”曾发布过三处虐猫地点。经志愿者实地比对小区环境,并向住户核实查证后发现,其中一处高度疑似马某居住小区内的停车场;另一处结合户型结构与建筑建材比对,疑似马某家中的封闭阳台;剩余一处则通过墙面材质核验,与马某家中的厨房灶台区域高度吻合。

    “除此之外,该账号曾在社群内自述深夜外出虐杀猫咪、骗取幼猫领养等行为,这些细节与马某的活动轨迹、相关行为对应上了。”林凤称。

    据他们初步统计,四年间已有超过1500只猫被该社群核心成员“某天”虐待致死。

    张女士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,目前警方尚未向他们明确马某就是虐猫社群核心成员“某天”。他们从警方处获悉,调查取证工作仍在进行中,仍需综合相关情况研判,案件定性问题比较复杂,将依法依规处理。对此,中国新闻周刊尝试联系九里山派出所,被告知目前案情不便透露。

   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向中国新闻周刊分析称,涉案男子马某深夜在小区内虐杀猫咪、丢弃动物尸体,若其同时涉及搭建境外虐猫网络社群,承接“金主”定制虐杀死法,批量传播血腥虐猫视频牟利,其行为不仅违背社会公序良俗,还会严重惊扰周边居民生活、大范围污染网络公共环境,涉嫌扰乱小区及网络双重公共秩序,这也是警方目前将其定性为扰乱公共秩序的原因。

    据赵良善介绍,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,没有专门针对普通动物的虐待入刑罪名,野生动物以外的流浪猫、家猫均无专项保护性刑事法条,这也是此类案件警方定性难度大的核心原因。

    “无主流浪猫无法认定为私人财物,不能适用财产类违法处罚条款,仅特殊场景可适配对应法规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三条规定,扰乱公共秩序、妨害公共安全、妨害社会管理,具有社会危害性,尚不够刑事处罚的,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。”赵良善分析称,绝大多数普通虐猫行为,最终只能归入治安违法范畴处置,无刑事追责的法律依据。

    记者:陈威敬

    编辑:刘汨

    运营编辑:肖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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